1. 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:在困难国有企业工作的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审核
2.事项类别:公共服务
3.设定依据:
(1)《国务院〈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〉和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、退职的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国发〔1978〕104号)第四条
(2)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〔2002〕82号文件精神,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意见的通知》(中办发〔2003〕29号);
(3)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转发省委组织部、省人事厅等部门<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〔2003〕29号文件精神,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闽委办﹝2003﹞108号)第二条第三款
4.办理条件:参保国有企业经营严重困难,依法停产整顿三个月以上,并发不足或发不出工资,经人社行政部门确定后,其企业军转干部,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,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。
5.办理流程:受理(0.5个工作日)→审核(5个工作日)→领导签批(4个工作日)→办结(0.5个工作日)。
6.申报材料:
(1)申请退休人员本人档案;
(2)申请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(3)《福建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》(一式五份);
(4)单位公示回执。
7.办理时限:
法定时限:30个工作日
承诺时限:10个工作日
8.办件类型:承诺件
9.收费依据及标准:
收费依据:无
收费标准:无
10.年检需求:不需要
11.审批决定证件:无
12.注意事项:无
13.联系方式:
业务咨询电话:0595-22276809(窗口)
投诉电话:0595-22274685(办公室)
社保分中心网址/表格下载:www.qzsic.com
社保分中心地址: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劳动保障大楼7楼
14.诉求渠道:
对服务不满的,可以向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